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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人相处,也有战略 | 道德经 与创新思维

发布时间:2022-05-20 15:54:21访问:944

有一位同仁提出了这样的问题:
 

“在女儿15岁时,先生去世,作为家庭主妇的我,只能出来创业,因而没时间陪孩子,只能一味地溺爱她,19岁就给她买车买房。女儿现在有两个儿子,成家后一直和我住在一起,两年前我放权给她,让她管理公司,但是一段时间后,她又交还给了我。现在,女儿负责企业的财务。我的问题是,我们两个很难相处,说不上几句话就会杠起来。我怎么跟孩子好好沟通呢?”

老师回应:


这位同仁在女儿15岁的时候,先生去世,作为家庭主妇的你,只能走出家门开始创业,一个人白手起家、单枪匹马,到如今小有成就,这很不容易,我们向你表达敬意!作为一名妻子,你赢得了大家的尊重。

但是作为母亲,可能有些地方还有待改善。我们看看,能从《道德经》中得到什么启示。

《道德经》第61章有言:大国以下小国,则取小国;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如果大国甘居小国之下,则可赢得小国;如果小国甘居大国之下,则可赢得大国。所以,大国处下则可赢得小国,小国处下则可渐融于大国。 

这章主要讲述的是大国与小国的相处之道,其核心是“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”,也就是说,道在低处,甘心处下才是正道。从这个大国与小国的相处中,我们可以引申为母亲与女儿的相处,从中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。 


我们先来看看你与女儿的相处之道:

孩子小的时候,你供吃供喝、给车给房,你对女儿不是甘心处下,而是在不经意中处上了。那时的你,或许明白,自己工作在外没有时间陪伴女儿,只能用金钱来满足她。金钱确实是有能量的,但是金钱也可以打击一个人的自尊,减损一个人的自信,压住了她成长的势头。

作为女儿,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之事,特别是单枪匹马走出家门创立了一番事业的母亲,她应该格外的尊重才对。但由于在女儿小的时候,你用金钱漫灌,盖住了她的势头。所以,现在,她用不尊重和对抗,来盖住你的势头,说不上几句话,你们就会杠上,而且你对她毫无办法。

那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?我们再重温老子的这段话:“大国以下小国,则取小国;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。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”你看,这28个字之中,“下”这个字出现了四次,甘心处下,道在低处才是正道。

所以,现在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,基本的答案是,家庭的归家庭,企业的归企业。

如何理解这句话呢?就是你下班回到家的时候,回归到母亲的本位,你要大国以下小国,则取小国。回到家里,你要帮女儿带孩子,做一个好母亲,做一个好外婆,关心她、支持她、鼓励她、包容她,在家里,你应该这样处理母女关系。

但是,来到公司,你是董事长,她是财务总监。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,她必须支持你的工作,服从你的指令,否则,你就给她停职,迫不得已的时候免除她的职务。

总之,就是在家庭和工作当中,你必须做适当的切割,这不容易,但你不这样,难得安宁。

为此,在家里和公司,你需要约法三章:在家里,你就是一个好母亲、好外婆,不要把在单位的作风带回到家里。在公司,你是董事长,权威不许挑战,不允许女儿挑战你的权威,你也不能把在家里的温情脉脉带到单位。这是做成大事的必要准则。

你可能会说,这么多年来,我们母女两人相依为命,家里和单位是分不开的。其实,家里和公司做适当的切割,不是为了切断两者的关系,而是为了理顺你们母女两个人的关系。

其本质,是形散而神不散。在形式上是,家庭和单位分开来,但是在精神上,是为了让你们母女真正地把心链接在一起。这就叫“小家融入大家,大家护佑小家”。如果没有这样的形散而神不散,相依为命的母女关系会变得越来越纠缠不清,甚至伤害到母女感情。没有原则的妇人之仁,会伤害到女儿,进一步伤害到你的两个外孙。

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《道德经》的这一章清晰地为我们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,我们要坚信地去执行,实现个人的成长,问题才可以解决,若只学习不践行,是诚意不够的表现。

这样的解决方式,我们称之为“宜为下战略”。领会这个战略的心法,不仅对我们个人成长有益,还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家庭、企业等方面的问题。

这就是《道德经》第61章给我们的教诲。《道德经》的教诲就是天理,我们对天理体证的程度有多高,我们的道行就有多高,自然智慧就越高、能量就越大,对我们人生和事业的发展就会越有帮助。

文章转自【北京知行合一阳明教育研究院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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